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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家装居室装饰是艺术与技术的综合体,居室装饰不但包含了空间、色彩、光线、材质等诸多要素的综合效果,而且强调整体效果。
居室装饰的一项艺术性强,技术要求精细严格,同时受到诸如社会方式、文化、修养、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经济条件以及所处地理条件、气候特点等因素多方面影响而制约的产物。
居室装饰首先要满足的是使用功能,而决不是为了好看或者其它目的。严格来说,每一项具体的装饰施工,如铺地板、吊顶、封阳台、装浴缸等都有它直接的用途,如果装饰没有实际用途,而只是为了追求时髦或者连设计者自己也搞不清有什么用途,而仅仅为了现代的观念应该是:设计应该成为一种讨论生活、社会、政治、情爱、饮食甚至设计本身的途径,即设计就是设计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设计的真正功能在于组织生活动力,提高生活文明水准,只有将综合科学、艺术、生活等各因素都考虑在整个设计方案之中并把整个设计理念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使之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成功的居室装饰作品。
范 围
本规范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已交付使用的新建和使用中住宅二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检查,质量验收和监督检验,也适用于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中的质量依据。
基本原则
一、住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关应遵循安全、实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器、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住宅装饰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整体性,严禁拆改和损坏建筑和承重机构,不得在承重墙、搞震墙开洞,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不得在楼面、楼盖上使用明显加大荷载的装饰材料。如涉及房屋结构改动的,就携带平面图由客户到所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领取装饰许可证,按批准的内容施工。
三、住宅装饰所用的主材,应按设计要求并经住户确认后选用,在选材时优先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材料用具,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要求并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
四、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